《大法官》(The Judge):法庭與家庭


如果這部片能乾脆俐落的拆成兩片,
一片講地方法官老年失智之後疑似肇事逃逸所引發的法庭攻防,
一片講賤痞富帥律師回鄉後自我認同的尋根故事,
我想都會比他們加起來除以二之後的結果來的單純些,
可惜的是,這部《大法官》就是那個兩者之間的平均數。

由資歷尚淺的Nick Schenk和Bill Dubuque寫出的劇本,
充滿舉棋不定的徬徨感,
他們在一個純粹的法庭故事外看到太多旁枝引申的可能,
於是開始囫圇吞棗,
鄉土情懷來一點、
手足情深來一點、
重逢舊愛來一點、
在明媚的印地安納小鎮裡四處留情,種下好幾條劇情線。

可是啊,花開堪折就直須折了,
最後原本的劇情主幹,就是被這些爭奇鬥艷的花給蓋掉了,
故事四處留下一些曖昧的伏筆,
觀眾越到後頭,越不知道該期待的是什麼,
是主角有沒有無意間吃了母女丼?
是能不能挽回跟妻子的婚姻?
是揭露家庭破碎的緣由呢?
還是法官父親能不能從這樁案子裡全身而退?
編劇看似每個伏筆都給了答案,
但是話說盡了,玄機也沒了。


演出這樣的劇本,我有點為兩個Robert感到不值。

Robert Downey Jr.雖然Tony Stark既視感仍不斷出來招呼,
可是倒不能說這是他對於角色詮釋的僵化,
而是Hank Palmer的角色設定上恰好與Tony Stark有部份重疊,
都是賤嘴巴、好腦袋、爛態度,
與建構而相應實力上的自信,
可惜了電影沒把他在法庭上不論是非,操弄視聽的模樣拍出來。

之所以說沒把Hank Palmer的道德模糊拍出來可惜了,
是因為作為對比,Robert Duvall的法官​​角色,正是公堂之上的裁決者,
他必須不受律師的影響,鐵面無私辨忠奸,
根據事實與良心維持這最後的聖殿。
作為這樣「自命清高、替天行道」的角色,
在設定上已經為法官和律師間埋下足夠衝突。

作為法官,Joseph Palmer的裁決能斷人生死;
作為父親,他在家中也如判官般不容質疑。
他的鐵面,
在法庭上是源於國家賦予的地位與權力,
在家中則是源於父親角色的需要。
而片子的核心概念,
就是讓他的鐵面卸下。

透過肇事懸案,
讓法官的角色由法槌的敲擊者,
淪為受審的嫌疑人。
也就是由審判者成為被審判者,
象徵了他外在不可動搖地位的崩壞。

透過病痛殘身,
讓父親的身份,
從穩固的家庭支柱,慢慢從內部蛀朽,
顏面無存的在浴室裡排泄失禁,
代表Joseph Palmer在家中的地位也開始不保。

有點弔詭的是,當法官不再是法官,父親也不再那麼父親時,
如同鐵面裂開後露出真實的柔軟臉孔,
Joseph Palmer才真正的與自己的兒子有了和解的機會,
全劇最動人的一刻,也是當父親終於在法庭上坦承,
曾經的誤判,是因為把對兒子的期許投射在另一個青年罪犯身上,
那是法庭的錯置與家庭的錯置,
應該給兒子的寬容,他給了犯罪者,
應該給罪犯的嚴厲,他卻給了兒子,
諷刺的是,他的寬容造成後來的另一起再犯案件,
他的嚴厲,雖讓兒子成為頂尖律師,卻也把他逼離家鄉。

整個故事,之所以不是The Lawyer and The Judge,
而是只有The Judge,我想是因為,
表面上看似是兒子替父親辯護的過程,
實際上,其實是一個法官要去承認自己確實「誤判」的心路歷程,
誤判了案件、誤判了兒子、誤判了把家庭當作法庭經營,
承認之後,他才又重新作為父親,
縱使鋃鐺入獄,但他完成了從The Judge到father的過程。


洋人或許覺得這事少見吧,
可咱們華人呢,大部分的家庭裡,
父親就是個法官,對於孩子,
他們無形的法槌一次次的敲定了家庭的大小事,
小至裝潢吃穿,大至人生未來,
有很多父親,可能終其一生,
都相信自己的判斷無懈可擊,
做的全是對孩子「好」的事,
從來不懷疑自己。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孩子們在這樣的文化下,
又怎敢像Hank Palmer一樣跟父親針鋒相對,
直指他的蠻橫專斷。
有多少父子,因為「無違」的孝道要求,
表面上可能看來平心靜氣,遵示辦理,
實際上則像片中Palmer父子走向了道路的兩端那幕一樣,漸行漸遠。

可能得等到哪天回頭,才發現另一邊的人已經走了太遠,模糊不清了,
那時,或許才會突然有點羨慕,Palmer父子至少還有那一次次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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